随着都会化历程的加速,都会交通压力一直加大,人行道护栏作为一种主要的交通清静设施,其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。
为了规范人行道护栏的设计、制造和使用,国家制订了一系列人行道护栏标准,
其中最为主要的是《都会蹊径人行道护栏设计规范》(GB 5768-2009)和《都会蹊径人行道护栏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CJJ 70-2011)。
国家人行道护栏标准的制订配景是为了增强都会交通治理,提高都会交通清静水平,包管行人的生命工业清静。
该标准主要包括人行道护栏的设计、制造、装置、验收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。
其中,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行划定:
一、人行道护栏的设计应切合国家有关执律例则和标准的要求,并应知足行人清静、交通流量、雅观等方面的需求。
二、人行道护栏的制造应切合国家有关执律例则和标准的要求,并应包管其质量和清静性能。
三、人行道护栏的装置应切合国家有关执律例则和标准的要求,并应包管其牢靠、稳固、平整。
四、人行道护栏的验收应切合国家有关执律例则和标准的要求,并应举行周全检查,确保其切合设计要求和清静性能要求。
五、人行道护栏的维护应切合国家有关执律例则和标准的要求,并应按期举行检查和维护,确保其清静可靠。